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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纸星光社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宣传单

发布时间:

2018-07-13 00:00

◆相关政策

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

2016年开始在全省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进行市场化管理,到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019年起,各国有企业不再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6]156号)

◆什么是“三供一业”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为“三供一业”。

◆星光社区“三供一业”基本现况

供水:2007年社区基本完成一户一表改造,由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消防供水、公厕、绿化等用水仍由南纸提供。

供电:目前社区供电均由南纸转供,享受南纸电价补贴。

物业管理:由星光造纸集团下属延晟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怎么交

   原则上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

执行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标准和政策,按照技术合理、经济核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

◆钱从哪来

    省国资委、财政厅制定专门政策,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分担。

◆对星光社区产生哪些影响

A将水电并入大系统、大网络,实现专业化管理,保障能力更强、服务水平更高。

B改善配套设施和居住质量,以不低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为标准,对原有“三供一业”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消除安全环保隐患,提升服务质量。

C可让社区住户享受持续、稳定、更高水平的物业专业服务,同时给企业瘦身减负,更好地参与竞争,提升效益,使职工受益。

◆星光社区供水、供电分离移交改造内容

消防供水改造:

在社区铺设自来水管网,根据消防要求对社区消防栓重新进行合理布置,同时将社区绿化、公厕等公共用水一并并入自来水管网,2019年1月1日起,南平南纸将不再向社区供水。

供电设施分离移交改造:

根据星光社区面积、居民户数、用电量等,按供电标准建设多座配电房,沿社区主干道布设主电缆,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户一表”的接入,2019年1月1日起,南平南纸将不再向社区转供电。

因供电改造内容较多,采用分期模式进行改造。

※一期计划建设内容:

开闭所:大作村居委会对面(原供电铁塔处)

1#配电房:新区原门球场

2#配电房:新区53#楼边小广场

主干道电缆铺设。

新区部分居民楼住户新电表安装(新区35#、36#、37#、51#、52#、53#、95#及其周边简易房)。

 

 

供电设施安全小知识

 

一、关于安全距离

根据《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5/T 1036-2016)》(以下简称地标)7.6.1.1中规定:独立设置的开关站、配电室,其外观造型、建筑风格、建筑细节、建筑色彩和其外立面主要材质应与周围环境协调,且与其它相邻建筑物在满足消防、环保和安全前提下的间距应不少于6米。

二、关于电磁辐射

依据国家环保局1997年3月25日发布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保局令第17号)》,只有电压在100kV以上送、变电系统才具备工频强辐射。南纸星光社区拟建的低压配电室,其电压强度最高只有10kV,其辐射强度在安全范围内,对人体无害。

三、关于运行噪音

低压配电室内噪音的主要出处是变压器,依据《6kv-500kv级电力变压器声级(JB 10088-2004-T)》中6.4规定:容量为30kVA~63kVA,电压等级为6kV和10kV级的干式电力变压器的声功率级不超过63dB(A)。

变压器出厂时都经过噪声标准检测合格,在站房内部的噪音经过一定距离和配电室挡墙后,实际到达居民生活区的噪声会大大减少,电力公司在站房验收时,会要求施工队伍提供环境质量检测结果,当噪音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GB 22337-2008)》对住宅的噪音标准,即白天不高于60分贝,夜间不高于50分贝后,才予以验收合格送电。

 

 

 

南平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用水分类价格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自来水价格统一划分为民用水价格、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其他行业用水水价格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一、用水分类:

1、民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环卫、绿化、消防等公共用水)价格从现行每吨1.25元调为1.60元。

2、特种行业(包括桑拿、洗车、足浴、纯净水业)用水价格从现行每吨1.65元调为2.50元。

3、其它行业用水(除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外的所有用水)价格从现行每吨1.49元调为1.90元。

二、居民生活用水实行梯级计量水价。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南平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二级阶梯式计量水价。

1、第一级水量基数25吨(含25吨)/每户、月,价格为1.60元/吨;第二级水量基数25吨以上/每户、月,价格为2.40元/吨。

2、对目前尚未实行一户一表而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季节性加价,每年6-10月,按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加价20%,价格为1.92元/吨。

3、对烈属、五保户以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户,持有效证件按八折执行,调整后的水价为1.28元/吨。

注:以上不含政府委托代收的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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