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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COD在内的七项水质指标测定强制国家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

2017-04-20 00:00

关于发布《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等七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等七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1、《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822-2017);  

2、《水质氰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分光光度法》(HJ 823-2017); 

3、《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4-2017);

4、《水质挥发酚的测定 流动注射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HJ 825-2017);

5、《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流动注射-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826-2017);

6、《水质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HJ 827-2017);

7、《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17)。

以上标准自20175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891225批准、发布的《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GB 11914-89)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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